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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槍查緝績效正式刪除

發表於 : 2021-01-2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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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國109年立法院通過要求內政部三個月內刪除查緝空氣槍績效與獎金的附帶決議後,
內政部與警政署於近日完成修正「檢肅非法槍砲彈藥核發工作獎勵金作業規定」與
「警察機關查緝非法槍械工作計畫」,並於奉核後函頒實施,
溯及至109年6月12日。空氣槍查緝績效與獎金制度,正式走入歷史。